因工作需要,盐城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面向全市各县(市、区)直机关、参照管理事业单位有关对象公开遴选公务员,现公告如下:
一、遴选职位、人数及要求(附件)
二、遴选条件
1、具有良好的政治、业务素质,品行端正,爱岗敬业,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。
2、具有公务员身份,或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经批准登记可与机关交流的人员。
3、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上述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经历,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,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。
4、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,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、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,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87年4
月2日以后出生),身体健康。
5、符合遴选职位学历、专业等要求。
6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参加公开遴选:
(1)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(2)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;
(3)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;
(4)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尚在试用期的;
(5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责任编辑(李玲玲)